教字垭法庭:“走出去+请过来”,将矛盾化解在茶花香中
2025-01-13 17:12:41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王辉 | 作者:覃锴 | 点击量:23371         
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覃锴)法庭搬到茶油厂,矛盾纠纷一日解,近日,永定区人民法院教字垭法庭通过“走出去+请过来”的方式,把调解现场搬到纠纷现场,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。

案情回顾

龙某系一家农药、化肥批发兼零售的个体户经销商。覃某与妻子以种植、销售李子、制作、销售山茶油为业。2023年夏天,龙某向覃某销售化肥,覃某欠付化肥款21800元,承诺于当年李子销售回款后向龙某付款,后支付了部分款项。

由于当年李子欠收,覃某怀疑是龙某推荐的化肥导致,双方由此产生纠纷,仍下欠12800元一直未付。龙某便到法院起诉覃某,要求其支付下欠款项。

法院审理

教字垭法庭收到起诉状后,遂准备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。但在沟通过程中,覃某与妻子称其正在制作山茶油,无法到法庭参加调解。为及早化解双方矛盾,法官邀请原告龙某一同到被告覃某的制茶油现场参与协调纠纷。

调解法官以制茶油厂作法庭,现场释法明理后,覃某表示愿意支付下欠款项,但因为今年李子收成不好,请求龙某再宽限一年时间,并提出龙某是否能对资金占用费予以免除的想法。考虑到覃某的实际困难,龙某表示愿意等2025年李子丰收后收取货款,并对资金占用费予以放弃。

为督促覃某及时履行双方达成的一致协议,法庭当场制作了调解笔录,龙某与覃某均在调解笔录上签字确认。

“感谢龙老板,明年李子丰收后,我一定把欠付的肥料款付清。”覃某握着龙某的手激动地说道。

责编:王辉

一审:曾金春

二审:伏志勇

三审:万朝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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